English

律考用书错误百出引来官司

2002-04-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4日,刚参加完今年司法考试的侯先生向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状告编写、出版《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测试练习》的中国物价出版社及有关法学专家、学者。

侯先生说:“此书中单单宪法部分,44个单项选择题中,24个答案错误;43个多项选择题中,28个答案是错的。”

书中漏洞百出:比如,一道单项选择题“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法解散立法会()次”分别在10题和41题出现两次,奇怪的是题目一样答案却不同,而且其中没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又如,在多项选择第17题中,竟然出现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的常识性错误。

当初冲着主编是某大学知名教授才买这本书的侯先生,怎么都想不通:法律是最要求严谨的东西,为什么司法考试指定的法律用书却这样粗制滥造?“还知识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严谨”,是侯先生决定打这场官司的初衷。

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就属于不合格品。新闻出版署有关人士指出,法律一类专业书籍应该在专业出版社出版,中国物价出版社出版法律类专业书籍就不符其出版范围。但笔者了解到,目前尚未有对出版社违规出版书籍进行规制的法规。

另外,司法部在去年就有明文规定,对于司法考试不指定任何指导用书。而这本《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测试练习》上的“指定”二字却赫然在目。(《中国青年报》2002.4.1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