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一龄童索赔200万元

2002-04-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9月18日深夜,被重庆鹿金宝有限公司解雇的侯名贵等人,翻墙进入公司院内,残酷地用铁棍将熟睡中的该公司职工冉顺琴头颅打碎。在盗窃鹿茸后,发现冉的身子还在动,又用铁棍猛击其头部,直至其不动为止。整个杀人过程都被当时只有9个月的婴儿看到。罪犯逃跑后,婴儿趴在血泊中的母亲尸体身边哭了五个小时。半年多过去了,他仍生活在恐惧之中,晚上经常被惊醒,并大声哭啼。

9个月大的婴儿在杀人现场目睹母亲被害,到底受到的伤害有多大?西南师范大学教授刘云艳和副教授陈志君对其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称,歹徒抢劫杀人,并当着婴儿的面实施暴行,给9个月的孩子造成的严重伤害和后果,使其身心受到强烈的刺激和伤害,同时,婴儿从小失去母爱,也将造成终身不幸。

此后婴儿的父亲陈春晓提出向凶手索赔200万元。近日,重庆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表示将择日宣判。

(《羊城晚报》2002.4.22)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