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扫黑记者杨明看龚案

2002-04-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以涉嫌企业人员受贿罪对足球裁判龚建平签发了逮捕令。杨明认为,“司法介入”是打假扫黑过程的里程碑,它的意义在于,中国足协绝不会成为法律的禁区。

龚建平写忏悔信不算主动自首 杨明说,得知龚建平被拘留,他感到出乎意料,特别震惊。因为龚建平人品不坏,他是在一个特定环境下产生的悲剧人物。当打假扫黑陷入停滞阶段时,他思想里产生了“坦白从严、抗拒从宽”的错误念头,在监察部门找他谈话时,拒不交代。而由于他被掌握的情况最多,因而成了司法介入的突破口。很遗憾的是,龚建平给宋卫平写忏悔信并向绿城俱乐部退钱,在法律上都不构成主动自首,因为他找的不是司法机关。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足球界一些人士的法律知识是相当匮乏的。

扫黑绝不能了结在龚建平一人身上 杨明认为,足坛打假扫黑绝不能了结在龚建平一个人身上。因为如果只有龚建平一个人受到惩处,成为替罪羊,它可能会起到一个很坏的反面教育的作用,即如果死咬不说,反而可以过关。因此,司法机关必须让犯有相同罪行的人都伏法,才能起到法律的真正的震慑作用。

侦查取证不能仅靠宣武分局 杨明认为,由于这个案子被关注程度极高,媒体报道无孔不入,反而增加了侦查取证的难度。而另一方面,案件涉及的裁判、中间人或俱乐部可能不在北京,那么侦查取证工作是不是还由宣武分局来做?仅靠他们一个小分局,从人力到经费都很有限,如果由公安部组织的专案组来做,事情就会好办得多。

(《生活时报》2002.4.2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