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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玩具应向未成年人说不

2002-04-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只张大了嘴的猪小弟趴在头扎蝴蝶结的猪小妹身上,用手撩起她的裙子;两只瓷小象以“春宫”姿势趴在一起……近日记者暗访广州玩具市场,发现各种性暗示意味强烈的玩具充斥其间,前来“帮衬”的一半人竟然是未成年人!

在天河购物中心二楼某精品店,记者看见几位身着校服的中学生走入店内“流氓猪”跟前,吃吃发笑。他们密斟之后,公推一人向老板问价,一对小小的“流氓猪”要卖12元。

一位初中二年级的阿华对记者说,同学里有不少人互相买来送给别人当礼物,大家觉得很“得意”、很“有趣”,而且还可以似懂非懂地了解一些“大人间的事”。

广东玩具协会信息部主任曾锐成说:“性意味玩具应明令禁止生产。设计师如果为了个人挣钱,通过产销此类玩具而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犯罪。”

(《南方日报》20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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