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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还有“绿卡”?

2002-05-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铁岭日报》报道:“从3月19日起到目前,开原市域外投资企业的13台生产专用车辆陆续拿到了开原市政府发放的绿色通行卡。‘持绿卡’的车辆享受轻微违章以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和扣留等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国家颁布的一项法令,是各种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行为规范。汽车驾驶员是否遵守《条例》,直接关系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及自己的安全和运输生产任务的完成。《条例》规定:“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由此可见,投资者也好,市民也罢,均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遵守交通规则理所当然。

努力为域外投资者创造一个宽松的生产环境,给些优惠政策,这本身并没有错。作为一级政府,如果一味为了吸引外资,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顾,这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初衷,不异于南辕北辙之举。(《检察日报》20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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