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强向湄潭县“公选”领导小组提出疑问:我从1992年10月起,先后在教育、财政、文明办等单位担任属于副科级的副主任科员。明明规定,工作年限满4年,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一年以上可报考。如果不承认我是副科级,我又怎么有资格参考?
湄潭县公选领导小组解释说:正、副科级都要求担任的是实职,不含非领导职务。
遵义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但由于上级至今还未出台一个比较科学、规范、可操作的公选方案,各地只能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操作,这就难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如果从组织工作的角度去理解,湄潭方面的公选本意还是指在职领导。因为公选的是一把手职位,对领导经历的要求很关键。
已先后跑了6趟湄潭的王裕强表示,他讨回公道的信心和决心仍未减退。(《中国青年报》20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