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济南市有关部门的口径,“今后五年,济南市新建、改建道路和立交桥计划投资27亿元,而市财政除了正常开支,每年仅有3亿元左右的城建资金,其中2.6亿元用于市政道路设施正常的养护和维修及银行贷款的还本付息,基本上没有余力建设新的项目,因而建设资金只能是多方筹措,征收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势在必行”。
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在内的公共设施建设都是公民交了税的,如果说公民所交税款连市区内普通道路建设开支都不够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推理并进而质疑:以前市民交给政府的那些税款都用到哪儿去了?还是以往的税收结构有问题、有改进的必要?“钱不够,就收费”,那么管理一个城市,似乎也是一件不太费力的事。(《工人日报》20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