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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儿女送父上医院

2002-05-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怀柔某村86岁的老汉田某,不久前不慎跌倒,造成左侧股骨骨折、肋骨骨折,急需住院治疗,但其6名子女都不愿出钱为老人治疗。老人将6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人先予给付医疗费10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连夜向6被告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书。经过说服教育,老人的3名子女自动履行了裁定书确定的义务,1名子女积极借款,另2人仍拒绝履行,于是法院对拒不履行裁定的2人采取了拘留措施。日前,老人已住进医院。

(《京华时报》20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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