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0月开始,上海各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数量剧增。主要原因是:利率下调的影响、公积金的“冲还贷”以及货币化分房政策使部分市民获得了单位的一次性大额补助等。
对收取违约金一事,金融界人士解释说,由于每位贷款者提前还贷的情况都不一样,银行无法用计算机操作,只能人工完成,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占用。提前还贷也使银行的贷款计划被打乱,影响到银行贷款的中长期预期收益。当前银行普遍处于资金宽松状态,一旦提前还贷的人增多,就会出现资金闲置。此外,外资银行的进入,也使得中资银行迫切需要保护自己的客户资源不受影响。况且,收取违约金也是国际惯例。
购房者则认为,对大多数的工薪阶层来说,购房仍需银行的贷款支撑。但是,他们对收入和支出的预期计划难以把握。银行联手惩罚,使市民面临滞后和提前的双重违约风险,与银行处于不平等地位。
(《新华每日电讯》20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