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丧失精品意识。以往是作家先推出小说,再把合适的改写成剧本搬上荧屏或银幕。而现在有些作家已开始把“程序”颠倒过来了,即先创作剧本,再改写成小说。创作者在这个过程中,最看重的是速度和数量。速度快可抢占市场,数量大能多挣银子。如此而言,创作就变成了制作。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没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如《大宅门》,电视剧还能凑合着看,可同名小说便让人不敢恭维,人物性格雷同模糊,语言干巴无味,没有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缺乏文学色彩。此类患有“文学贫血症”的影视同期书,出之何利,读之何益?
其次,助长浮躁心态。比如现在的影视剧拍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越来越娱乐。对于影视同期书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如《大腕》,电影让观众失望,同名书更是不忍卒读!
最后,有悖阅读思维。文学作品中的许多东西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现和替代的,比如语言的自身魅力,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内心活动,意境的营造等等。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在目前的一些影视同期书中,我们难以看到或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可贵的“区别”,看到的只是对影视剧的“克隆”或翻版。(《北京娱乐信报》200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