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2岁的农妇吴春香,家住沈阳市新民县城郊乡某村,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务了农。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便嫁给了一个忠厚老实的农村汉子,生了一个儿子,一家其乐融融。
和其他的乡下妇女没什么两样,吴春香长了一张标准农村妇女的脸,肤色黑里透红,厚厚的嘴唇使其显得木讷而又老实,但吴春香却拥有一颗同其外表极不相称的野心,那就是要靠一直被自己看好的“聪明智慧”发家致富。今天偷东家一只鸡,明天逮西家两只鸭,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手脚不老实”、“说话没个准儿”渐渐成了村里人对其异口同声的评价。
发现乡亲们越来越不信任自己了,吴春香开始打起亲戚的主意。有一次,吴风尘仆仆地赶到住在他乡的大姑姐家,哭着说:“姐,快点给我拿200元钱,你弟让车给撞了!”“啊?伤得咋样?”可怜穷得叮当响的大姑姐信以为真,急忙去别人家借来钱交给弟妹,直至次日回娘家看望出了“车祸”的弟弟,才知被骗。
1987年5月,吴春香扔下农村的丈夫和儿子只身来到沈阳一家省直科研单位当了一名清洁工。偶然间,正在打扫厕所的她听同事们在议论,该科研单位有一位女科学家林艳都三十好几了,还没找对象,“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春香顿时来了精神:“给她介绍个对象,赚个媒婆钱。”
林艳有着漂亮的外表和出众的才华,大学毕业后一直忙着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学习,不知不觉间已过了婚嫁的年龄。加之工作成绩斐然,周围人不免猜测和妒忌,本来性格就内向的她也就越来越把自己封闭起来。
林艳发现最近宿舍屋外的地总是被人擦得洁净无比。一天早晨,林艳刚推开门就看到正埋头拖地的吴春香,吴春香为了及早当成媒人,已经卖力气表现好几天了,她等待着和林艳认识的机会。“原来是你呀,谢谢!”林艳主动和吴春香打招呼,“俺是刚来这里打扫卫生的,往后你家收拾卫生的事儿俺都包了。”吴春香还真兑现了诺言,每天都来林艳处问寒问暖,两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吴春香为了女科学家高看她一眼,把当了一辈子农民年近八十的老爹变成了沈阳某“派出所所长”,农民丈夫也成了给某厂领导开车的“司机”。由于长了一张令人信任的脸,吴春香终于征服了林艳,用林艳的话说:“我一直把她当妹妹,很信任她。”她把心里话讲给了吴春香:“这么多年我一直忙着搞研究,也顾不上个人的事儿,看了几个都高不成低不就,其实,我挺想找个军官做丈夫。”“哎呀,原来你想找个军官哪?早说呀,俺舅舅在沈阳这嘎当兵,他有个战友是级别不小的军官,离婚了,孩子归女方了,人品好长得也帅,一年前调到甘肃搞国防保卫工作……”吴春香热情而又朴实的话语使林艳真的动心了。
女科学家林艳终于收到了吴春香为她转来的第一封情书,“军官”的字虽说歪歪扭扭,但很工整,“说明他对我是认真的”,林艳一边打开信,一边暗自喜悦。“很高兴认识你,但是和我处对象要做好思想准备,就是我这里条件很艰苦,挣的钱也少,恐怕回去看你的机会很少,我们这里又不准探亲,通过吴妹子介绍,得知你是一位难得的好女人,我会珍惜的!”林艳庆幸自己这么多年独身终于找到了信里看上去很诚实,很懂得体贴人、又有事业心的“军官男友”。
然而当林艳小心翼翼地把信收藏起来时,一旁的吴春香急了:“林大姐,千万记住他是从事国家机密工作的,看完了要把信烧掉以防泄密,要不然也不用俺给你们来回捎信呀,泄露了国家机密可是要受处分的呦!”听了吴春香的嘱咐,林艳心疼地烧掉了信,乃至于以后13年的数百封信她都因为要为“国家保密”而忍痛烧掉了。
林艳连夜给“男友”回了一封信,交给了吴春香,然后掐着手指头计算着“军官”的第二封来信。一个月后,吴春香兴高采烈地跑到林艳宿舍:“快看,军官又给你写信了!”林艳顿时失去了平日里的矜持,一把夺过信,急不可耐地看了起来。
“军官来信说他那儿条件艰苦,工资开得又少,你替我把这些东西转送给他吧!”林艳把连日来特地去商店为军官买的棉被、毛衫等物品交给了吴春香,托她转给“军官男友”。两年下来,林艳先后托吴春香捎给“军官”男式毛开衫两件、毛套衫一件,棉被两床、被罩两个、电热毯一个、毛围巾一条、短风衣一件、裤子一条、茶镜一副、羊绒毯一个、羽绒被两床、床单五个、床罩六个,总价值一万余元。往日林艳从不舍得花时间做女红,这次却起早贪黑地为“心上人”织了一身毛衣。
随着林艳和“男友”感情日深,“两人”对吴的感激之情也溢于言表,林艳将用得八成新的东西随手给吴更是常事。
然而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差点儿断了农妇与女科学家的“姐妹情”。有一天下班回到独身宿舍,林艳发现放在抽屉里的700元现金没了,“奇怪,这屋只有她来过,难道是她?”在林艳再三追问下,吴春香承认了:“是——是——是俺拿的,不过俺寻思以后还你,俺儿子念书交不起学费了,没办法才暂时跟你借的,求你原谅俺这回吧!”善良的林艳心软了,她并没有因为这事而怀疑什么。
1992年,吴春香因为几年前的一起诈骗案被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从此她在林艳的生活中消失了7年,但她却始终没中断“信使”的“工作”。
为了能将“军官”的信及时转给林艳,吴春香让家人每个月来探一次监,好将“军官”的信转给林艳。“军官”给林艳的信总是提到“下次回沈见你”的话,这使林艳每天都生活在期盼之中,但很快她又会收到这样一封信:“上次到北京想回沈阳看你,但突然接到紧急任务必须赶到别的地方,看来只有等待下一次了,想你,等我!”
就这样在希望与失望、思念与泪水中,林艳对“军官男友”的感情与日俱增,读信、写信、等信成了她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那位从未见过面的“军官男友”已在不知不觉中偷走了她的心。她的回信越发地热烈,并抛却了羞涩,请求“军官”尽早转业归来完婚,以结束牛郎织女的日子。
这期间林艳并不知道吴春香已进了监狱,她以为吴春香真像她家人说的那样为了供儿子念书到外地打工去了。
1999年,吴春香服完刑从监狱出来,急不可耐地来见林艳,这次她为林艳转来了“军官”不同以往的来信,信中“军官”第一次张口要钱了,理由是他在执行任务时,警卫战士为了保护他受伤了,现在生命垂危,急需用钱。林艳赶忙取出3000元存款,交给吴春香转给“男友”。
在这之后,林艳又接二连三收到吴春香转给她的“男友”的信,每次都提到“钱”。如“军官”在信里说:“这么多年你我之间的事儿,幸亏吴春香在中间帮忙,没少麻烦她,你替我多感谢她。”其实这也是林艳所想的:“是啊,这些年真是没少麻烦人家,应该好好感谢她。”于是林艳又取出了1000元钱交给吴春香,了解女科学家善良本性的吴还假意推辞了两次才收下。
“军官”又来信了,不过这次是他的“警卫战士”写的:“尊敬的阿姨,感谢您这么多年为国防事业做的贡献,我们的首长病了,没钱治病,您能寄点钱来吗?”林艳一听“男友”病了,急得把自己一笔两万元的定期存款取出交给了吴,求她赶紧转送,切勿耽搁了“男友”的病情。在这之后,林艳失眠了,她的心一直在牵挂着远方的“恋人”,为此她求过吴:“你带我偷偷去看他一眼吧,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病好了没有?”林艳哭了,她祈求上苍保佑“男友”快点好起来。吴春香在一旁安慰着林艳:“没事,过几天,他就会来信的,他在那儿搞保密工作,你又不是不知道,还想去看他?俺这一辈子就相信‘好人一生平安’,他不会有事的。”
过了一个星期,还真像吴春香所说的,“军官”的病好了,吴高兴地为林艳又转来了一封信,林艳一直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件愁事,“军官说为了治病,欠了别人2500元钱,可眼下我手里没有钱,怎么办呢?”
林艳带着吴春香到姐姐家,借够了钱交给吴。就这样一年多时间,林艳将她近一生的存款十二万余元统统取出交给了吴春香转给“男友”,林艳要尽全力帮助工作条件艰苦、为了国防事业不计个人报酬的“军官男友”,她觉得这一切值。
“军官”两个月没来信了,可能正在归来的途中,因为“军官”在最后一封来信里说他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要尽快调回沈阳军区与她完婚。
林艳接下来的时间便是找人装修房子,买家具,把准备和“军官”共度一生的新房布置一新,掐指计算着“男友”的归来日期。
这天有人敲门,林艳迫不及待地打开门,她以为是“军官男友”回来了,然而令她吃惊的是身着警服的公安人员站在门口,公安人员为她带来的消息使她犹遭晴天霹雳。
原来,女科学家苦等13载的“军官男友”,是农妇吴春香为了骗林艳的钱“虚构”的,“情书”也是她写的。案发原因是因为农妇觉得林艳身上再没什么油水可“榨”了,便转移了目标,骗起沈阳市铁西区一位女营业员,骗了4万元一去不复返,被告发落网,才牵出这一起离奇的“诈骗案”。
记者:为什么你开始时不愿接受采访?
吴春香:明天我就要投监了,我还想争取减刑,早点儿出来,你们要是把我写出去,就不好减刑了。我这事儿已经判完了,有什么好说的,我不接受采访法院也管不了我。
记者:你凭什么说自己去了大北(指辽宁省女子监狱)还能减刑?
吴春香:那地方我去过,只要我好好表现,别看判了12年,我肯定能提前出来。
记者:你知不知道大家都怀疑一个农民怎么能骗得了科学家呢?
吴春香:(未等记者说完,她便皱着眉头打断记者问话)我不是农民,那是下放到农村,后来我全家都到城里来住了。
记者:你怎么形容跟她的关系(指女科学家)?
吴春香:我俩的关系甭提有多好了,比亲姐妹还亲,我家大人孩子的衣服都是她给的,对我可好了。
记者:那你为什么还要骗她?
吴春香:不是我想骗她,是她心眼儿太实了,后来我不要了,她还往我这儿送。
记者:她知道这些钱都被你吞掉了吗?
吴春香:不知道,她太喜欢那个“军官”了,一心想帮“军官”,就让我在中间帮忙转信、转物和钱。
记者:难道你一点都不觉得对不起她吗?
吴春香:有时也觉得对不住她,她是个好人,心地特别善良,对我也好……
2002年4月初,该案在法院开庭审理,但精神几欲崩溃的林艳没能出庭。在调查中,她曾哭着对公安人员说:“我等了13年,从39岁等到52岁,对那位‘军官’我付出了全部,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她害苦了我,请求法律一定严惩她!”当问及林艳“这么多年一直没怀疑过农妇吴春香吗?”林艳懊悔地说:“我也曾经怀疑怎么从事国家机密工作的‘军官’连生活保障条件都没有,总向我要钱,但我不敢报案,怕一旦是真的,就真泄露国家机密了!”
更可悲的是,当检察官去林艳处取证时,林艳只拿出一封“军官”写给她的信,这么多年的信她都听信吴春香的话给烧了。
农妇吴春香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民主与法制》2002年5月下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