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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巨蜥、穿山甲北京一餐馆经理获罪

2002-06-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因非法买卖巨蜥、穿山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北京市朝阳区海宝粤菜馆经理谭华亮和安徽农民陈克金被朝阳区检察院送上被告席。日前,朝阳区法院判处谭华亮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陈克金有期徒刑五年,罚金四千元。(《法制日报》2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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