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际惯例已在国外运行了很多年,被事实证明的确行之有效,我们有什么理由对之拒绝呢?我们巴不得赶快把它们全引进!可现在,有人为了自己的小集团利益、为了自己行业“圈内人”的利益,竟然想出了在国际惯例上造假。
由于对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了解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使得一些东西常常被歪曲、“私吞”。所以,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把事关本部门、本行业的国际惯例方面的知识,完整、及时、准确地披露给老百姓。当一些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打着“国际惯例”的旗号对我们说这说那并使我们的利益最终受损的时候,我们还真得问一问,有这样的“国际惯例”么?(《工人日报》200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