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美国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开始向5000美元以下存款客户收取账户管理费,这一做法被国内商业银行视为“国际惯例”,纷纷准备引入;4月下旬,北京的中资银行宣布,全市的储蓄所在“五一”期间倒班歇业,与国际惯例接轨。银行业在忙着“接轨”,酒店业、零售业“国际惯例”的行规也不断出台。最近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规定:“饭店可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有关人员说,此规定是根据国际惯例作出的。
这一系列冠以“国际惯例”的行规,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对此消费者大感困惑:为什么“国际惯例”没有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利益,反而是制约、不利于消费者的?
法律界一些专家直言:我国的某些行业往往把并不具备“国际惯例”特征的一家或几家跨国公司经营上的做法、一国或者几国的做法,冠以“国际惯例”之名,在本行业推广。记者专门向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求证,“饭店可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在国际同业内有无明确的规定,回答是,国际上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国外一些饭店在经营过程中达成的一种默契。不少人对小额存款收费也提出质疑。一位经常到美国讲学的学者说,他曾经在美国几家商业银行存入过小额款项,并没有被收取管理费。
许多专家提出,即使是真的“国际惯例”,也不能随意移植,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特别是不能超越中国的法律,还需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消费习惯。在欧洲一些发达国家,每逢假日,城市居民往往要外出度假,不但银行关门,多数商店也要关门。而在中国,每到三个“黄金周”,城市里人满为患,正是消费的旺季,加之各种卡的使用环境不很成熟,我们也来照搬假日歇业,岂不是“东施效颦”?(《京华时报》200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