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所是国家的救助机构,是用来收容那些流浪在外孤苦无助的人的,而精神病院则是收治病人、治病救人的。然而,在这两个事例中,它们竟然被一些人当做迫害人的工具。近年来,有关上访人员被送到收容所、关进精神病院的,已经不是孤例。这说明,有关部门以此“对付”上访人员,已形成了“共识”,有些救助机构还“密切配合”,哈尔滨那家精神病院医务部主任的一段话耐人寻味:“其实我们是在为政府排忧解难。是县里找到省信访办,省信访办又找到我们。”
信访部门的职责是“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实际上也是救助机构。但是,在有些地方,这个职能被严重地错置了,而且还因为自己的“失职”,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对立情绪。袁被送进收容所是信访部门的要求,黄淑荣的遭遇更是当地信访部门一手酿成的。县信访办为了让精神病医院“收治”黄,甘愿垫付费用,甚至还一再要求“不要让她跑了”。他们硬要弄出个精神病人来,却只是缘于县领导的一句指示“这个人是不是精神上有问题?”——很清楚,这是一个暗示。如此做法是否违法,绥棱县信访办的一名“老信访”胸有成竹:“这个法律吧,说实在话,有些东西属一纸空文,咱们现在还是人治……这是我从实践中得出来的。”
为什么在制度设计上非常完美的一些救助机构,弄到后来会异化成为对付百姓的机构?绥棱县的那个“老信访”的话可谓一语中的,因为“咱们现在还是人治”。(《检察日报》20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