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盲目炒作抬高地价。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垄断经营土地的一级市场,大量未开发的生地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低价或以无偿划拨方式进入市场,导致开发商大量“圈占”土地。由于对土地的二级市场也缺乏管理,大量生地又通过所谓“项目转让”直接流入土地的二级市场,使得“地皮”被来回炒卖。
二是建筑安装成本过高。北京的建筑安装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多。主要是设计标准不断提高,例如,单是增加抗震措施,就使住宅建筑安装造价增加了25%。还有是建材价格上涨,10年来,北京市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了4-5倍,人工费用上涨了近8倍。
三是拆迁成本居高不下。本来应当给居民拆迁安置的费用,大部分却被开发商用来购置属于自己的土地和房屋,或者挪作它用。他们往往从一些单位租房进行安置,或者用一小部分钱在郊外买地建房,或者消化卖不出去的商品房来安置居民,从中赚取巨额费用。而这些钱最后竟然都被计算在新建的商品房成本中。(《中国改革报》20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