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之所以签订这个盟约,主要是为了自我保护。起因是她们学校里有一位师姐,与男友发生关系后怀了孕,可男友不承认孩子是他的,无奈之下这位师姐只好独自借钱偷偷去流产。她们觉得师姐实在是太惨了,就签了这个协议。
6月26日,《深圳商报》编辑部就“贞操同盟”这个话题进行了座谈。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98级学生马丹洁认为,我们跟父母那一代在观念上还是有差别的。他们那一代很可能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在大学里发生婚前性行为,但是,假如恋人之间的感情已经非常成熟,应该也不是多大的问题。但女孩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在发生性行为之前要想清楚后果,感性之中也要有一点理性的东西。
深圳大学艺术系副教授王晓华认为,我发现在不少大学里,学生受处分最多的就是因为发生性行为。可是人到18岁以后就成熟了,就有这种生理需求,这些签订盟约的女生经过4年的压抑,能变得更纯洁吗?现在的学校主要是监管功能,我觉得学校应对学生恋爱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还应该设立个人生活导师之类的岗位。(《深圳商报》200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