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黄棠还是广州新洲渔轮修配厂的工人,但他会拉二胡、奏扬琴,会写诗、画画,是厂里有名的“文化人”。
1967年夏天,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1967年1月15日晚,厂里专门开小艇拖曳大船进出港口的起重工何某,竟驾驶着“002”号电动拖船,趁黑夜偷渡去了香港。同船的13名偷渡客中,有著名音乐家马思聪一家四口!
1958年进厂的黄棠和何某是好朋友。当“文革”开始、工厂生产几近瘫痪时,何某有一天来找黄棠,悄悄告诉他打算偷渡去香港,还劝他一起走。当时,不足30岁的黄棠是厂共青团的宣教委员,因多才多艺颇受工厂器重,他不愿意离开工厂以及朝夕相处多年的工友们,况且在香港又没有亲戚。因此,他摇头拒绝了。
过了一段时间,何某又告诉他,马上就要行动了,同船的还有马思聪一家。
“马思聪?”热爱音乐的黄棠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虽然他不甚清楚马思聪缘何要偷渡,但他根据各地批斗“牛鬼蛇神”情况断定,像马思聪这样一位有着那么高地位、那么大名气的音乐巨匠,若非走投无路,是绝对不会走这条路的!
马思聪出走,朝野震动,专门成立了“002号专案组”进行严格侦查。
厂里的“造反派”自有一套独特思维方式。他们认为,何某是个老粗,马思聪乃文化名人,马思聪不可能结识何某,何、马之间必然有个牵线的文化人!而这个“文化人”……一番排查,他们最后盯上了黄棠。
保卫科突然把黄棠叫去,问他认不认识马思聪,是不是他介绍马思聪认识何某的……黄棠当时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认自己知道马思聪其人,但从来没有打过交道,何某倒是和自己说过偷渡的企图,出于“义气”没有及时向组织汇报。
1968年10月13日,黄棠被关进了黄华路看守所。经过反反复复地审讯,专案人员作难了:确实没有证据证明,黄棠认识马思聪并曾介绍他认识何某。况且,黄棠出身贫下中农,在工厂10年中,一直表现不错。因此,也无法从“阶级根源”方面发掘他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动机。
只好放人。1969年6月23日傍晚,公安局来人说:“现在放你回厂。你的问题属于‘知情不报’。如果真的是你把马思聪介绍给何某的,起码要判你坐牢20年!”没料到,出了看守所,厂“革委会”又对他宣布:“监督劳动两年……”
黄棠被视为与“地富反坏右”同类的“专政对象”。每月只发生活费32元,干的则是最脏最累的活儿:烧砖、挖防空洞、扫厕所、搬运……行动被限制,妻儿受歧视。黄棠在极度沮丧之中惟有借助习字绘画排遣心头的愁苦。自强不息的他也终于成为广州地区有名的国画家。
(《羊城晚报》20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