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李二人为太和某中学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郭强今年17岁,是李某的同班同学。郭强发现李经常驾车上学,花钱大手大脚,交友广泛,后又得知李的父亲是某镇党委书记,便认为李家的钱来路不正,遂萌生勒索之心。6月12日下午,郭强、李振强准备好作案工具,假意邀李某喝冷饮,趁机在李的饮料里放了安眠药。后见安眠药没起作用,二人就将李某捆住,用胶布封住嘴。郭强买了胰岛素、注射器,强行给李某注射,并与李振强用啤酒瓶、砖头向李某头上猛砸,然后用绳子勒李某脖子致其死亡。之后,又焚尸灭迹。此后,郭强、李振强多次持被害人手机与其家人联系,索要赎金。
据郭强交代,在作此案前,他已预谋购枪绑架县领导人。郭强说:“腐败现象全国都存在,我是一个农民的小孩,很看不惯这种现象,我就是用这种手段报复他父母,他这样死得不亏。我不敢保证将来我做了官是不是也腐败,因为全国都这样,所以我趁现在心里还是站在老百姓这边,比较正、还没被腐蚀时做这件事。”
郭强的作案动机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一位团干部说,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精神追求的趋势,对人生观尚未定型的青少年极易形成是非不分的不良人格及错误盲从的世界观。太和县检察院牛朝阳认为,在校中学生特别是高中生对国家政治建设非常关心和敏感,他们的政治热情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成年人。这种热情如果被不正确的信息所蒙蔽和左右,也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破坏作用。因此,加大对中学生的反腐教育,增强他们的反腐信心和决心很有必要。(《检察日报》200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