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管理层对董智产生了怀疑,经调查,嘉应大学没有董智这个毕业生。3月23日,公司决定解雇董智,并结算了他应得的工资。
4月16日,被解雇的董智向深圳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裁令礼尚公司支付给他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8000元。6月7日,董智胜诉。仲裁员沈旭说,董智和礼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于这项仲裁,礼尚公司表示不理解,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告董智涉嫌伪造文凭。(《中国劳动保障报》200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