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被发现藉此突然致富的是日吉奇一家。去年11月,日吉奇因被控于1992年在波黑对非塞族人犯有战争罪而被海牙法庭判处25年监禁。前不久,日吉奇以要求上诉为由,向法庭申请追加32000欧元,这引起了法庭财政调查人员的怀疑。经调查,海牙法庭惊奇地发现,日吉奇家在近几年分别购置了两套公寓房,并买下一家商业公司,此外还有3辆汽车。法庭统计,日吉奇共“赚”得178280欧元的“意外之财”。据此,法庭拒绝为日吉奇提供他追加的费用。
日吉奇事件发生后,海牙法庭官员正在考虑中止由被告和其律师分摊援助费用的规定。也有消息称,今后,法庭可能会考虑为被告指派律师,以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中国青年报》200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