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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海牙法庭受审也能发财

2002-07-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根据海牙法庭的“司法援助”体系规定,如果被法庭起诉的战犯嫌疑人没有能力支付辩护费用的话,法庭将为其负责承担。费用中的10%归战犯嫌疑人,90%归为其辩护的律师。海牙法庭于1993年开始运行时,这些规定还能正常执行。但后来,一些“聪明”的被告开始钻空子:他们利用自己寻找律师的便利,与律师们大谈条件,私下里抬高自己所应得的份额。对一些律师来说,能在海牙法庭露脸,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扬名机会,因此他们对少拿一点律师费也并不太计较。一些战犯嫌疑人从法庭资助的费用中私下里最高能拿到“司法援助”份额的40%。

最早被发现藉此突然致富的是日吉奇一家。去年11月,日吉奇因被控于1992年在波黑对非塞族人犯有战争罪而被海牙法庭判处25年监禁。前不久,日吉奇以要求上诉为由,向法庭申请追加32000欧元,这引起了法庭财政调查人员的怀疑。经调查,海牙法庭惊奇地发现,日吉奇家在近几年分别购置了两套公寓房,并买下一家商业公司,此外还有3辆汽车。法庭统计,日吉奇共“赚”得178280欧元的“意外之财”。据此,法庭拒绝为日吉奇提供他追加的费用。

日吉奇事件发生后,海牙法庭官员正在考虑中止由被告和其律师分摊援助费用的规定。也有消息称,今后,法庭可能会考虑为被告指派律师,以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中国青年报》200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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