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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员在公交车上被杀害乘客应该怎么办

2002-07-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8日晚,32岁的顺庆区凤山村人张建国坐上了四川省南充市1路空调公共汽车,售票员任耀丽向其收票,张拒买车票,并掏出刀来威胁。任掏出电话报警,此时,张疯狂刺了任8刀。驾驶员田伟见状,立即开车驶往附近派出所,但歹徒用刀威胁驾驶员,扬言如不停车就伤害乘客和司机。所有乘客也涌向驾驶台,要求停车。驾驶员被迫在距离派出所约一两百米的地方停车,张建国跳车逃离现场,众乘客也纷纷下车。田伟将任耀丽抱下车,在赶往医院的途中,27岁的任耀丽不幸身亡。

7月9日,张建国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歹徒行凶时,车上20多名乘客没有一人用口头或行动制止,歹徒逃跑后依然没有一个人报警,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也一直没有找到出来作证的目击乘客。

7月12日,南充市委决定,在新闻媒体上开展为期一个月的《“7·8血案”说明了什么?》大讨论。

讨论中,超过一半的人认为,车上乘客素质太低,麻木冷漠,并表示了愤慨;也有人提及社会治安、人们明哲保身不愿惹麻烦的心理状态。有人指出,人们都希望自己遇到困难时有人鼎力相助,可轮到别人面临危险,自己想到的却只是如何避免惹火烧身,这也使得那些恶徒越来越胆大妄为。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钱民辉表示,现阶段见义勇为不可能成为普遍的社会风尚,因为见义勇为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和司法机关的职责,但当犯罪不在他们监控下时,公民应该挺身而出,这样可以威慑歹徒,也是一种转授自我保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也认为,乘客有义务制止不法行为,他们的冷漠应该受到谴责。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陈少丰则认为,看到邪恶的东西就要直接抗争并不是公民的直接义务。从伦理上来讲保护生命是第一原则。不应鼓励乘客与手持凶器的歹徒赤手搏斗。公民的见义勇为更应该表现在理性地让歹徒下车后马上报警,记住歹徒的相貌特征,帮助公安机关尽早惩罚犯罪。(《中国青年报》200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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