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网吧出事,就关停所有的网吧,这种“封杀”型的运动执法,近年来我们已屡见不鲜。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封杀”型执法都是在出了事故之后变得雷厉风行的。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在此之前却长期放任不管呢?以“查封”黑网吧为例,据报道,北京现有网吧2400多家,“三证一照”不全的黑网吧多达2200多家,其中有一半没有任何证件,占了92%!真不知有关执法机关平时是怎么监督管理的。
“封杀”型执法,不仅容易殃及无辜,而且难以从根本上达到目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府对网吧、娱乐业等特种行业有监督管理权,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有权将这些行业逐出市场。但愿今后“封杀”型的运动执法能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光明日报》200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