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卫生部日前对1997年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近日正式发布实施。与原来相比,修订后的《工作规范》对婚前医学检查等多项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包括:在对女性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时,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检查的结果,要对个人隐私进行保密,等等。
与“婚”无关的内容,就不是婚前医学检查部门该涉及的事情,否则就有悖于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甚至有可能引发侵权事件。那个薄薄的处女膜,多少年来一直成为束缚女性的精神枷锁。不涉及处女膜的完整性,不泄露参检者的隐私,体现了新修订的《工作规范》的人性化的原则。(《工人日报》200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