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古代海盗打着“骷髅旗”,明火执仗地公然行抢相比,今日海盗的设备更先进,作案手法“更高明”。一些海盗还走上了集团化、组织化、国际化的道路。有报道称,东南亚的海盗活动基本操纵在5大犯罪集团手中。他们已经组成现代化的海盗托拉斯,下设分支机构,在各个地区都有雇员,活跃于马六甲海峡和印尼沿岸狭窄水道上。他们或者伪装成地方政府执法船只,以例行检查为名强行登船,或者驾驶快艇在货轮后高速追赶。有些海盗船联合行动,看起来更像是海上舰队。除了海上远程船只,一些停泊在港口内、近岸处的货船也会成为海盗洗劫的目标。马来西亚报纸报道,海盗们除非常熟悉船只的航行时间和船上的货物构成外,还利用雷达确定轮船的位置,通过无线电台和内部人员获取信息,然后使用摩托快艇和自动武器攻击目标。95%的海盗拥有武器,并且在逃跑时会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器。海盗是否运用暴力与抢劫所得的财物价值没有必然联系,他们如何处置船员也随心情而定,稍不顺心便会滥杀无辜。而船员即使不被海盗杀害,也往往被遗弃在汪洋中的小船或孤岛上,只能随波逐流,听天由命。(《北京晨报》200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