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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法律直指家庭暴力

2002-08-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由日本全体女国会议员提议设立的《防止家庭暴力及保护被害者法》,在日本已经全面实施4个月。

在日本,由于多数妇女在经济上全面依赖丈夫,导致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家庭暴力事件也屡见不鲜。日语俗话称,“两口子打架狗都不管”,这真实地反映了迄今日本法律不介入家庭问题的情况。新的防止家庭暴力法打破了传统的“法律不进入家庭”的理论,将法定婚姻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及事实婚姻中男方对女方的暴力都归结为家庭暴力,确定为危害妇女基本人权的犯罪事件;同时还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防止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者的义务。因此该法律在日本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新法律规定,妇女在遇到家庭内暴力时,可以采取向警局报警,或向受害者咨询保护中心请求帮助,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申请法律保护。据此,各地方法院可以宣判丈夫在两周之内离开受害妇女,或限期6个月禁止丈夫接触受害的妻子,情节严重的还可判处1年之内的有期徒刑及处以罚金。

一些律师专家和妇女保护组织提出,法律涵盖的范围仍然狭窄,如前夫或短期同居者的暴力没人过问。另外,暴力内容除身体暴力之外,家庭内的性暴力、精神暴力及语言暴力等也导致许多妇女患上精神抑郁症甚至自杀。同时,法律规定的“禁止”,只是规定禁止见面或共同生活,而电话、传真等间接接触,也会给妇女带来巨大压力。(《青年参考》2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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