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是泰国常见的家庭暴力案件,但由于披帕学历高,又身为行政管理学院教师,是有头脸的人物,因此该案从一开始就受到媒体关注。而被告的演技也十分到位,一见媒体就声泪俱下地忏悔,在社会上赢得一定的同情。泰国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披帕过失伤人,判处有期徒刑4年,但因认罪态度较好,减刑2年,缓期3年执行,附加社会义务服务50小时。这实际上等于让凶手逍遥法外。
判决结果一宣布,社会一片哗然。泰国主流报纸《曼谷企业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披帕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将妻子打成重伤,并在其妻不治身亡后粉刷住所,藏匿作案工具。他给受害者的母亲和妹妹购买楼房,还给了她们一笔数额不小的现金,致使受害者亲属处处为他掩饰和求情。种种证据表明,被告为蓄意杀人,绝对不是警方和检察院所说的过失伤人。负责该案的一审法官承认,审判中确实考虑到了被告的学历和职业,因此酌情减轻了处罚。泰国媒体对此提出质疑,如果被告是一个低学历、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是否就可能被重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哪里?
对判决结果反应最为激烈的要算妇女组织了。7月29日,泰国85个妇女组织的代表身着黑色丧服,联合向泰国最高检察院提出抗议,要求检察院就博士杀妻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重审该案,以维护妇女的尊严。(《光明日报》20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