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该航空公司宣传部长对记者说,用针孔摄像机是公司的无奈之举,因为对员工而言不但需要自律还要“他律”。“他律”就包括运用公司的相关法规,对乘务员进行监督、检查、处罚。如果服务都过硬,没有违规行为,那又怕什么偷拍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董绪公律师。董律师表示,航空公司已经涉嫌侵犯隐私权。因为空姐与航空公司是聘用关系,空姐在工作中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航空公司根本没有权力以偷拍的形式对空姐的工作进行监视,即便是工作检查和正常监督,也必须明确告知被拍摄的对象才能进行。(《北京晚报》200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