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从去年开始,越秀区区机关党委就严抓“机关作风建设”,要求政府职员的服饰也要“与国际接轨”,统一着正规得体的职业装。具体要求是:男职员穿衬衫西裤,女职员则穿套装(均须自备)。此举的目的是要树立公务员良好的对外形象。
有关人士解释说,正如星级酒店拒绝衣冠不整者入内一样,区政府的形象也需要来访者共同维护。
对此,中山大学法律系的一名教授却认为:女孩子穿吊带背心、穿细跟拖鞋式凉鞋,在广州这个国际大都市已成为一种着装习惯,政府部门也应尊重个人的喜好和风格。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和广信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均表示:区府要求其内部职员着装得体无可厚非,但不准许“穿拖鞋、无袖衫、短裤短裙”的来访者进入区府的做法则值得商榷。(《南方都市报》200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