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团伙老大竟是花季少女

2002-08-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13日中午,天津蓟县电动三轮出租车司机陈某像往常一样,在蓟县马伸桥附近等活儿。这时有4名男青年来到他的面前,要求搭车前往县城,陈某见到有活儿,立即拉4人上路,当车行驶到一个僻静处时,他们要求停车。除某将车停下后,4人立刻露出凶相,一人将车钥匙拔下,另3人对陈某实施殴打,要求陈某将身上的钱和手机交出。陈某见状,只得将手机和身上的20元现金拿了出来,没想到4人还要对他进行殴打,并称要弄死他。情急之下陈某猛地抽出身上的皮带与4人进行殊死搏斗,4人见状立即拿着抢得的手机和现金逃窜。陈某随即来到公安蓟县分局马伸桥派出所报案。

下午2时左右,马伸桥派出所所长董三奇部署警长蔡帅带领3名民警组成抓捕小组赶往案发地点,追踪犯罪嫌疑人的下落进行抓捕。

20分钟后,在支援民警和协勤的援助下,在有一米多高的玉米地青纱帐深处,将一名趴在地上嘴里吹着口哨寻求与嫌疑人联系的男青年抓获。经过就地审讯,此人交代自己是马某,和他一起跑进青纱帐的分别是牟某和侯某,单独逃窜的是石某,对电动三轮出租车司机陈某进行抢劫的正是他们。

马某等人交代,他们约有十几个人经常在县城里的一家迪厅聚集,为首的是一名叫王红(化名)的黄头发女青年,王红非常厉害,每个人都怕她。由于每天在迪厅玩花销很大,又没有经济收入,于是王红就想到了抢劫电动三轮出租车。在王红的操纵下,从7月底到8月份开始,他们分别结伙作案10余起。

刑侦八大队刑警立即出动,于8月13日晚9时,在迪厅门口,将王红抓获。

经过警方审理,这个抢劫集团的成员大部分为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为首的王红只有16岁。据办案民警介绍,王红从小和父亲生活,父亲只要喝酒多了,就痛打王红。后来,王红便外出不回家,初中一年级辍学,聚集在迪厅中,社会关系十分复杂,这也是许多比她大的男青年害怕她的原因。

警方在调查此案时还发现,这些未成年人作案时,下手十分凶狠。警方提示,犯罪的低龄集团化日趋显著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京华时报》2002.8.2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