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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收费合理吗

2002-09-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暑期运输已进入尾声,记者在盘点暑运采访中,不少旅客反映,公路、铁路、民航客运20%的退票费太高,公路、铁路漏乘后车票作废的做法更是让人难以接受。那么,退票收费合理吗?

福州汽车北站规定:退票应在开车前办理;开车前一小时以内,按照票面金额的20%收取退票费;开车前一小时以外,按票面金额10%收取退票费;开车后及加班车、节假日期间的班车均不办理退票。

云南民工刘伟超告诉记者,福州到昆明的火车硬座票价为296元,他退了一次,收取了60元的手续费。旅客反映,不少商品都三包了,机票、车票不同于普通商品,不能包退包换,但收取20%的手续费太高,火车票不改签就作废的做法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尤其是在春运、黄金周等客运高峰期,列车往往大幅超员,根本不存在座位浪费问题,为何也要收取高额退票费?

铁道部运输司有关人士表示,退票费的收取,是铁路综合了多年的管理经验、经过多年调研后形成的,已经实行多年了。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认为,承运人收取退票费没有法律依据。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表示,消费者和运输单位在权利、义务、责任上是平等的。旅客误点对运输单位造成损失,车票、机票要么作废要么只退50%;而公路、铁路、民航误点后,却对消费者只字不提赔偿的事,这对消费者极不公平。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有关退票的部门规定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现在时代变化了,国家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此问题重新进行研究,拿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理规定。(《新华每日电讯》2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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