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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子”不能白当

2002-09-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三年前,山东昌邑市某村60岁的赵老太老伴因病去世,赵老太无儿无女,一个人过日子顿感凄凉。三十出头的孙某与赵老太是邻居,平时得闲就帮赵老太干点零碎活,赵老太也愿意找孙某帮忙。后来,赵老太认孙某夫妻为干儿干女儿,还在乡司法所指导下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孙某负责赵老太的日常生活、生老病死,赵老太死后其房屋等个人财产归孙某所有。

前不久,赵老太改嫁给邻村的李老汉,同时要将房屋以8000元的价钱卖掉。孙某阻止。赵老太说:“房屋是我的,我愿意咋处理就咋处理,你管不着。”孙某也一肚子委屈:“干儿子是你要认的,平时管你吃喝,帮你打针吃药治病,你要改嫁卖房子,没门儿。我这儿子不是白当的!”今年6月,孙某将赵老太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赵老太与孙某之间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年中孙某对赵老太已尽了赡养义务,对此赵老太应予以补偿。经调解,赵老太补偿孙某3000元。(《齐鲁晚报》2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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