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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个人委托贷款捧场

2002-09-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民生银行在上海、北京等地陆续推出了“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即: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借款利率浮动幅度不得超过央行规定的上下限,委托人最高可获得6%的收益率。银行则收取不低于2‰的手续费,但是,银行只履行受托义务,不承担贷款风险。

北京刚推出此项业务一个星期,民生银行总部就接到咨询电话1000多个,可90%以上是想借钱的。其他城市也是想借钱的人多,愿意委托的人少。银行界人士分析说,由银行作为第三方信誉中介,虽然减少民间借贷双方的不信任感,成功率可能会高,但眼下大多数老百姓仍然有顾虑,毕竟银行反复说“只做见证,不担风险”,而且一次风险对老百姓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还有分析认为,个人委托贷款的利率不及“地下钱庄”诱人,“地下钱庄”的收益都在10%以上。

但也有人认为,银行无论信誉还是操作规范、法律保护都大大高于地下钱庄,人们为了寻求安全,慢慢会愿意通过银行来做委托贷款业务。(《中国青年报》20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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