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居住在印地安那州米沙瓦卡郡的梅蒂莱娜带着4岁的女儿玛莎到商店去买东西。玛莎见到布娃娃就一个劲儿地嚷嚷要买,梅蒂莱娜不让买。小姑娘一气之下在商场里就不见了踪影,急得妈妈团团转,也害苦了商场工作人员,商场两次用大喇叭广播寻人。待妈妈找到了孩子后再也无心逛商店了,拉着孩子便走出了店门。来到停车场上的自家越野汽车上,这时的妈妈已经忍无可忍,照着女儿的后背就打了起来,小孩子哇哇大叫。不一会儿大人孩子也就没有事了。她们平平安安地回到了家,没想这一切都被录像监视器录了下来,值班人员报告了儿童保护局,待她们到家之后儿童保护局的官员也就到了。有录像为证,儿童保护局官员依法带走了4岁的玛莎,并正式向法院起诉了梅蒂莱娜,不仅要剥夺梅蒂莱娜对女儿的监护权,而且要求法院对她以虐待儿童罪治罪。如果梅蒂莱娜承认打孩子,那么她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监禁。(《法制日报》200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