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打击盗版主要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常用方法是根据销售额处以数倍的罚款,一本盗版书不过十几元钱,而且根据有关规定,行政罚款金额较大就要举行听证,一些行政机关因此不愿开出大罚单。
原告委托代理人、上海富敏荣律师说,这是上海首起因盗版而对簿公堂的案件,法院运用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举证责任和赔偿数额上开了先例。如果不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也不能确定侵权人的非法所得,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如果销售者不肯提供盗版来源,那就得自己支付高额赔款。(《北京晨报》20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