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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官将后继乏人

2002-10-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载,在今年首次举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西藏全境的考生,通过240分分数线的只有6位,分数线降低5分后上了1位,总共就7位。青海全省一共考上了23位,降低分数线后,也只有1.48%的通过率,远远低于全国7%的平均通过率。

据查,西部地区的考生通过率普遍偏低。其中贵州只有128人达到合格分数线。甘肃、云南也分别只有175人、376人,广西的通过率也仅4%左右。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上海市通过1127人,通过率为11%。上海一个区县的通过人数约是青海全省的3倍,是西藏全区的10倍。

根据有关规定,今后初任法官、检察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遴选。考虑到现实差异,对西藏全境和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还有国务院确定的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考生的报名条件降到大专学历,合格分数线降低5分。但西部反映,降了5分,就进来一两个,太少了。

贵州大学法学院余贵忠副教授说:现在法院系统要求现年40岁以下的法官,到2005年必须达到本科学历,不然就要被调离业务岗位,而现在贵州6000名法官中很多人连大专学历都没有。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立教授对此也忧心忡忡:照这样下去,不出5年,西部地区的法律职业就会后继乏人。

如何解决西部法律职业面临的困境,专家学者的意见大致分为两派:一派主张降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录取分数线,另一派主张从东部向西部输送法律人才。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世宇教授说:贵州从1986年律师资格开考到现在,几个县十多年里没有一个人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司法机关里甚至没有一个法学本科毕业的。只降5分,就是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

司法部杜国兴是“调人派”。他强调,单靠降低分数线终究不是办法。法律职业是特殊职业。法律不应该有差别。不能说不发达地区的法官、检察官随便对付一下就算了。法律的本质精神是平等。这个平等权包括不发达地区的人也能平等地获取法律的保护。法律职业人的素质差了,就不能保证这个平等。据悉,司法部等本月将赴西部实地调查,争取找到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今晚报》20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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