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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何时不再爬上塔吊

2002-10-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建筑工地的民工无端被拖欠工资的事情屡屡发生。于是,他们爬上未竣工的大楼的顶层或工地塔吊,要挟说再不给工资就往下跳。这时,建筑工地老板即便真是“资金周转困难”,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家跳下来活活摔死,所以,就算自己垫钱或借钱,也要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

然而,类似的事件发生多了,工地老板逐渐意识到,这是正在民工中蔓延泛滥的一股“不正之风”,不能总惯他们的“臭毛病”。于是,再有民工爬上塔吊寻短见,工地老板就再也不会像先前那样,火急火燎地在下面高喊“工钱全准备好了,赶快下来吧。”

事情再往后发展,除仍有一群市民在看热闹、起哄,等待他们的还将是法律的制裁。江苏籍民工吴某,为讨要工钱爬上北京北新桥某工地的塔吊,虽然如愿以偿讨回了工钱,却因“扰乱社会秩序和妨碍安全生产”,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行政拘留。

其实,对于原本没有接受过系统法律教育的民工,如果有人告诉他们——按劳动法规定,在建筑工地干活应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他们还会采取过激行动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法制日报》200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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