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内容,第一部分是郝丁承担的责任:自立承担接受高等教育的经费;自立谋业,自己创业;自立结婚成家;自己培育子女。第二部分是郝麦收及其妻子承担的责任:养老费和医疗费自我储蓄;日常生活和患病生活自我料理;精神文化生活自我丰富;回归事宜自我办理。
郝麦收说:“这份协议,就是为了创立现代双向自立的亲子关系,以合同契约的形式,约束彼此。”
协议签订后,20岁的郝丁只好硬着头皮自己找工作,如今他是天津市一家媒体广告部的骨干。其间他曾向父母借款2万元,用以攻读大专和研究生课程,不久前已经还清。他说:“父母今后肯定能做到协议规定的责任,但我不会放弃赡养他们的义务。”
郝家的这份协议,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天津社科院一研究员认为,孝敬老人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美德。父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父子关系不是一纸协议就能“摆平”的。法律界人士也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协议无法约束。(《大河报》200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