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本是城市居民的一种日常消费行为,市场取向应该是第一需求要素。然而,消费者对此却很无奈。郑州热力公司一位人士介绍说,当年的11月15日到次年的3月15日,一直是政府确定的固定供暖时间。如果天气提前转冷就提前供暖,巨大的费用开支不说,单是工作环节上存在的计划和衔接问题就困难重重。而到了天气转暖的三月还要供热,从节约能源的角度上看是浪费,但不供热又违反了政策。
由于人为的硬性规定而导致供暖行为跟不上天气变化的节奏和市场需求的步伐,显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热力公司根据天气的冷热和市场的需求适时供暖,应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基本运作规则,缘何不能建立起遇冷而动、遇热而停,互惠互利的快速反应机制、河南财经学院一位教授指出,热力公司作为各个城市供热的独家经营企业,在这个所谓的市场上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也就根本不存在任何的市场压力,这是问题的关键。(《中国妇女报》20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