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苏明娟被安徽大学录取的消息传出后,歌手麦穗千里迢迢来到金寨,向她捐赠了1000元现金;长期关注苏明娟成长的房产开发公司老总马龙啸,也将1万元资助金送到了“大眼睛”手上。另外,中央电视台记者刘宏伟、金寨消防队等也都纷纷为“大眼睛”捐款助学。
在接受了马龙啸的万元捐款后,苏明娟决定从中拿出2000元转赠给家境极度贫困的学生陈健。不论是获赠或者转赠,都是这个社会爱心与关怀的体现。但是,我有一些不明之处:对于苏明娟的“经济账”,作为一直向她提供资助的有关方面,应当比我“知道得更多”,青基会为何没有及时中止对苏明娟的资助计划?如果不是苏明娟主动“请辞”,青基会的资助是否会一如既往地延续下去?当苏明娟甚至有能力资助别的贫困学生的时候,有关部门是否意识到他们对苏明娟的资助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去向?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是应当“锦上添花”,还是应当“雪中送炭”?(《检察日报》20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