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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可以查询丈夫的存款吗

2002-1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与丈夫结婚10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他掌握,在银行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经过多年积攒,银行存款已有数万元。不久前,我丈夫起诉要求离婚,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数千元。我向法院提出异议,法官要求我举证,我带着街道出具的证明及结婚证等到银行要求查询,银行说存款账户属我丈夫的个人隐私,拒绝我的查询。这种说法对吗? 李小兰

专家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金融机构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或者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银行拒绝你的查询要求是正确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因此,你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对以你丈夫名字所开的个人存款账户情况进行调查。(《中国妇女报》200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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