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英将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归结为八大点: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腐败分子结成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团伙性;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体;吏治和司法腐败严重;经济发展的热点领域往往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领导干部“傍”不法“大款”现象严重;作案方式和手段诡秘,更具隐蔽性;一些腐败分子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赃物,涉案人员向外潜逃;查处与反查处、腐蚀与反腐蚀斗争相当尖锐激烈。
提到这些,刘丽英痛心疾首地说:“我国仍处在腐败现象的易发时期。近年来,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但这只是实际存在腐败问题的一部分,很多问题还没有被揭露出来。”
在谈到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时,刘丽英说,现阶段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滋生腐败的因素增加了。(《中国妇女报》20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