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段俊辉购买了一套自考法律专业系列教材,发现三本教材存在问题:《国际经济法学》教材讲述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已于1999年10月废止,而新的《合同法》及WTO规则却未涉及;《知识产权法》教材讲述的《著作权法》、《商标法》已于2001年10月27日修改,《专利法》已于2000年4月28日修改;《婚姻法学》教材的《婚姻法》已于2001年4月28日修改。此外,段俊辉还发现,上述三本教材分别是1994年、1991年和1998年版教材的重印。
段俊辉认为,出版社未严格履行教材出版发行法定程序,致使业已废止、修改的法律被载入现行适用的自考法律教材中,严重侵害了自考生的合法权益,因此把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和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退还教材款55.80元。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晚报》20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