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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公司激起“国恨家仇”被告上法庭

2002-1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9月18日,广东佛山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某品牌汽车专卖店开业。当日,该公司在佛山、南海两地媒体上做了广告,广告上写着:“9·18是一个开心的日子”。

广告刊出后,佛山一位姓辜的先生认为,“二战”期间,日本帝国主义犯下了滔天罪行,令人没齿难忘。商家的这则广告使他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并以“国恨”、“家仇”为理由向法院递上民事诉状,要求恒×公司在曾经刊登广告的媒体上刊登悔过信,向他本人和佛山、南海人民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抚慰金918元。佛山市石湾区人民法院将于12月4日开庭审理该案件。(《北京晨报》20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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