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有关调查发现,尽管许多公司明令禁止办公室恋情,但68.9%的被调查者说身边有恋情存在,虽然当事人大多遮掩支吾,但旁人却给予极大的包容。
小孟刚刚毕业,是一个温温婉婉的江南女子。刚来证券公司时,林先生是她的直接上司,办公室主任。
有一次公司组织游玩,大家中午热热闹闹地吃饭,一桌子都是林先生的下属,开玩笑中小孟才知道已经30岁的主任居然还没有结婚。后来谈起专业,小孟说自己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林先生一脸惊讶,“是吗?我研究生就毕业于西南财大!”两个人的距离一下近了许多。
或许因了这层本算不得什么“关系”的“关系”,林先生不再从上司的“俯视角度”去看小孟,而是从一个平等的角度去观察她,两人的关系逐渐升温。
结婚已经快一年的林先生一脸神往地回忆,“当时我们就在办公室里脸对着脸互发短信息,在电话里常说一些只有彼此才能听明白的隐语,看身旁没人,就挤眉弄眼一下……”
林先生当然知道,上司和直接下属的恋情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私下里开始为小孟联系新的工作。我要是跳槽肯定不划算,就只有委屈她了。”小孟的离开令许多同事很奇怪,但当半个月后林宣布两人将要喜结连理的消息时,大家才恍然大悟。
在香港一家集体公司,吴先生和刘小姐相爱结婚后,觉得上下班都在一起生活很幸福。刘小姐感到惟一不太好的是吵架的时候,在家里闹了别扭,到了公司还要互相见面,连冷静的空间都没有,那个时候,我一见他就更烦,宁愿不去上班。(《特区青年报》20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