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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母亲为儿征“父”

2002-1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家住青岛市北的薛女士,儿子长到6个月大时,就失去了父亲。后来,她自己又有了一段婚姻,但时间不长。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她发觉孩子越来越不正常。

前不久,儿子因在学校丢了一个胸卡,就从家里偷拿钱。面对母亲的询问,儿子拒不承认。后来,在薛女士苦口婆心劝说下,孩子才承认了错误。但孩子多次向她提出了找父亲的要求,令薛女士很无奈。

经过一番考虑后,薛女士决定在社会上找一名有学历和责任心的男人当孩子的“代理父亲”。薛女士说,这个“代理父亲”不限于单身男士,只是象征性的,义务性的。只希望他能在业余时间来定期与孩子交流,通过个人魅力,来引导孩子健康地成长。(《生活日报》20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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