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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否分享丈夫的著作权

2002-1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是一名普通女工,与杨某结婚已12年。我将家务事全部揽到自己身上,一心扶持丈夫的小说创作事业,杨某曾先后出版过三部长篇小说。如今,杨某却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与我离婚。他现在又有一部长篇小说已完稿,我认为其中凝聚着我的心血。请问:我能否分享丈夫的著作权?陈烟

专家意见:

所谓“著作权”,包括署名权等人身方面的权利和取得稿酬等财产方面的权利。人身方面的权利只能由作者专有,即使是妻子也不能分享。所以你确实无权分享署名权等人身方面的权利。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该小说现在尚未出版,稿酬收益尚不确定。根据有关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适当照顾。”据此,你同样无权分享其财产权益,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你有权要求法院给予适当的照顾。(《人民法院报》20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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