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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保险”能保住爱情吗

2002-12-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推出的“世纪同祥连生”险种被人们冠以“爱情保险”。保险公司说,此险种是夫妻二人用一张保单连在一起,无论哪一方出现意外,都能利用保险利益帮助另一方继续分担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家庭责任。

多数人对“爱情保单”持观望的态度。一位姓李的女士说:“我怎么也想不出其中包含巩固爱情基础的因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民庭的杨庭长认为,该险种规定了拆分选择权,这项条款实际上是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解除后,一种对合同利益关系的处理方式。

新疆田春亮律师则认为,将爱情、婚姻存续与否纳入保险的领域来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保险经济制度的本质。如果设立一种以爱情或婚姻为保险标的险种,则可能超越了《保险法》的规定,也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嫌。(《中国妇女报》2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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