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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英雄观

2002-1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美国一家公司以“谁是你心中的英雄”为题,对民众进行调查。榜上有名的20位英雄除了耶稣基督,现任国务卿鲍威尔,前总统肯尼迪、林肯、克林顿外,还有10位“生活中的英雄”。他们的“英雄壮举”很耐人寻味:

休·汤普森1967年参军赴越南作战,为了使美军包围圈里的9个越南平民免遭屠杀,他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战友:“你们开枪,我也开枪!”他的行为在当时遭到非难并受到官方调查,但后来五角大楼授予他越战纪念章。

约翰·麦凯思也是参加越战的军人,自1967年起他在越南整整呆了6年,但这6年他并不是在战场上厮杀,而是呆在越南人的战俘营里。约翰·麦凯思回国后不仅受到英雄的礼遇,而且还走上了政坛。

罗莎·帕克斯1955年12月1日,黑人妇女帕克斯乘坐拥挤的公共汽车下班,疲惫的她坐在白人专座上并拒绝为一个粗暴的白人男子让座。她因此被送上法庭,后来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黑人民权运动。

曾几何时,我们的英雄必须是悲壮的、惨烈的,而不是思想的、快乐的、幸福的。如果英雄只有悲壮和惨烈,那无异于崇尚死亡。英雄应具有多样性标准,职责有限,贡献无限;追求真理,坚持真理;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在美好的目标面前不居于人后,等等,何尝不是英雄?

我更倾向于理性化、人性化的英雄观,而不是动辄就献身、就义、壮烈。尽管献身也不失为英雄,但不能认为只有献身才是英雄。

在现代文明社会,英雄观应该有很强的人性色彩、人本色彩。

美国这次推举英雄事件本身,就彰显着一种人本思想,体现着对人的生命的珍重。(《杂文选刊》200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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