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前后是行贿人积极活动的一个好机会,变相行贿的方式不外乎是给孩子压岁钱、看望老人、拜年时送上昂贵的礼品、直接赠送各种代币券等。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行贿罪、受贿罪的定罪标准是5000元。年关时打铺垫的这些红包、礼品一般到不了这个数。送礼的人当时不会提出什么具体的要求,他只希望与有实权者建立起“朋友”关系,能为他今后办事帮上忙。所以还不能说这些人是目的明确地要利用有权者的职权。这些有权者也很难拒绝。等关系熟到一定程度,别有用心的“朋友”自然会提出要求,送上的钞票也越来越厚。(《北京青年报》2002.12.11)